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市场消费日趋活跃,为规范全市市场价格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规经营。
二、做好明码标价,严禁价外加价
各经营者在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详细标明商品和服务的品名、规格、价格、计价单位、服务内容等信息,做到标识醒目、内容真实、货签对位、价目齐全。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新公示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规范价格行为
(一)月饼及节令商品:要合理确定月饼及节令商品价格,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
(二)群众生活必需品: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内经营者要做好明码标价,规范促销价签使用,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米面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三)餐饮住宿:各酒店、餐饮、民宿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借节日之机毁约抬价,不得实施价格欺诈。
(四)旅游和交通出行:各景区及周边餐饮、零售摊点、停车场等服务场所应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各客运、汽车租赁等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公示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变相收费,不得利用节日客流高峰违规涨价。
(五)网络平台交易。线上经营者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价格不得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不得有其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识和价格促销行为。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予以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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