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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市场监管局老年人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08-18 09:00 浏览次数:

近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某单位组织我市部分老年人通过参加现场讲座、外出旅游并到某药品生产企业参观的形式,借机销售高价药品。经查,该单位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查处,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十万元。为保障用药安全,邹平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老年消费者:了解药品安全常识,正确科学选购药品。

1. 认准合法渠道

通过正规医院药房、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实体药店或正规网络售药平台购药。避免通过无资质的街边摊、社交媒体、个人代购、微商等非正规渠道购药。

2. 核查药品信息

购买时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药品信息。

3. 警惕虚假宣传

勿轻信“包治百病”“纯天然无任何毒副作用”等夸大宣传,尤其是声称能治愈慢性病的“神药”。警惕利用老年人健康焦虑、从众心理等进行推销的骗局。

药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请广大老年消费者提高警惕,如发现非法售卖药品、销售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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