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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10-09 10:08 浏览次数: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让每一位居民都能在节日里吃得安心、过得顺心,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的节日,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餐饮单位看这里

一、严格原料采购。

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来源可追溯。肉类食品原料应留存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二、注意食品储存。

秋季天气逐渐变凉,昼夜温差较为明显,食品容易受潮、变质、滋生细菌,需注意食品的保存方式。应保持食材干燥,并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以避免霉菌和细菌滋生。剩余食物应尽快冷藏或冷冻,避免长时间放置在室温下。

三、“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

根据自身的加工接待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因超负荷经营,影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四、规范加工制作。

水产品、肉类、蔬菜等不同类别食品原料要分开清洗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加工,防止交叉污染。烹饪时控制好加热的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应及时食用,如需长时间存放,要按照要求进行冷藏或热藏。

五、保持环境卫生。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特别做好防蝇、防鼠、防尘“三防”措施,定期对三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厨房的垃圾桶要及时清理,避免垃圾堆积滋生细菌。对加工用具、设备等也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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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食品要 “擦亮眼睛”

选择正规超市、农贸市场或具备合法资质的线上平台,仔细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是否清晰,避免购买 “三无” 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选购生鲜食材时,注意观察色泽、气味,确保食材新鲜,不采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储存食品需 “生熟分开”

家中冰箱要合理分区,生肉、生禽、海鲜等食材应单独密封存放,避免与熟食、即食食品(如水果、剩菜)交叉接触,防止细菌污染;食材储存时间不宜过长,尤其是绿叶蔬菜、鲜肉类,建议 “现买现吃”,减少营养流失和变质风险;剩菜剩饭需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务必彻底加热(中心温度达到 75℃以上),且存放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三、加工食品应 “彻底煮熟”

烹饪时要做到食材洗净、烧熟煮透,特别是肉类、禽类、蛋类、海鲜等,避免食用 “溏心蛋”“未全熟牛排” 等;制作凉拌菜前,需将食材、刀具、砧板彻底清洗消毒,现做现吃,避免长时间存放;若在家制作发酵食品(如月饼、腐乳),要严格把控原料质量和制作流程,防止霉菌污染。

四、外出就餐要 “选对商家”

优先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良好、公示信息完整(如健康证、食材来源)的餐饮单位,避免前往无证无照的小作坊、流动摊贩;就餐时注意观察餐具是否洁净、菜品是否新鲜,若发现食物有异味、异物,切勿食用;倡导 “光盘行动”,剩菜打包后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

五、应急处置要 “及时就医”

若食用食品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并保留好可疑食品、购物凭证、就医记录等,以便后续追溯调查;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15、12345 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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