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知识产权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智库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保护、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现决定建立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选聘、动态管理。
二、征集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对于特别情形,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条件。
4.在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5.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二)专业条件
1.法律实务类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2.专业技术类专家
拥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经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有较高学术造诣,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放宽至中级职称)。
3.财务管理类专家
从事与知识产权、科技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知识产权、科技经费管理规定,具有财务相关技术资格。
四、工作任务
本次征集的专家,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知识产权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地方、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二)参与知识产权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验收,以及知识产权软科学课题研究。
(三)参与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和预警研究,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或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研究讨论,提出有关有效解决方案的专家建议。
(五)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信息利用服务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活动,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供公共服务。
(六)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七)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才培养工作。
(八)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0日。之后常年接受申请,并视情况分批审定入库。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纸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份:
1.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1-2项最能体现本人专业水平或业绩的与拟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案件材料、专利分析报告或相关研究成果说明等(本项仅提供电子版)。
七、征集程序
(一)入库申请。申报人填报《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拟定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
(三)网上公示。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公告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臧玉希、邵帆,联系电话:8109187
报送邮箱:bzscjgzscqyycjk@bz.shandong.cn
报送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17号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501室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